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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诉某医院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1-25

  基本案情:

  原告因无明显诱因出现下腹疼痛,呈现持续性隐痛3月,于2010年9月18日在被告处住院治疗,经被告医务人员检查原告所患病为卵巢囊肿,遂于2010年9月20日行剖腹探查术,对腹部包块进行切除,但被告医务人员切开腹腔后才发现卵巢正常,同时在术中发现原告小肠粘连红肿,被告医务人员遂做小肠切除手术。但术后原告的小肠因被告的手术行为导致出现肠瘘现象,以致原告的腹腔严重感染,经被告医务人员处理后,原告的病情不但无好转,反而愈发加重。被告遂于2012年9月28日安排医务人员紧急转院到中国人民***第四十四医院,经该院检查,原告患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小肠瘘、不完全性肠梗阻等。2012年7月6日原告又转往贵州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同年8月14日出院,经该院诊断为肠外瘘、肠切除、肠吻合术后、药物性肝功能损害。在住院期间被告支付了住院期间的治疗费及每月3000元的护理费。

  律师分析:

  被告及其医务人员严重违反诊疗行为规范、误诊误治,导致原告的小肠被切除超过4米之长,住院时间也长达2年之久,被告的医疗侵权行为给原告在生理上、心理上均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后果,同时也给原告以后的正常生活埋下了严重的健康隐患。但事后原、被告双方就各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协议。故原告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特依相关法律规定,提起民事诉讼。

  本案经法官以及代理律师的积极努力,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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