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设备租赁站诉重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2013年10月原、被告双方签订《建筑物资租赁合同》,后因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纠纷,被告方委托我所指派本人代理该案件,现该案业经法院组织调解,并使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下达调解书。
该案能够顺利调解结案是双方当事人以及法官三方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律师以及法官都是本着以调解为大原则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的。
2013年10月原、被告双方签订《建筑物资租赁合同》,后因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纠纷,被告方委托我所指派本人代理该案件,现该案业经法院组织调解,并使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下达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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