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众汇赢公司
咨询回复:P2P平台存在的法律风险
投资者通过P2P进行投资或借贷,需要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存在如下风险
1、存在借款人个人信用风险
2、“监守自盗”的操作风险
3、“非法集资”、“非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
4、资金来源难以审查
5、贷后资金用途难以监管
6、借贷双方隐私权无法有效保护
因此,贵公司应当将该平台定性为网络居间咨询服务类公司,为维护平台的声誉,必须与借贷方就监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就重大项目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督导,实行专款专用。
律师分析,首先,P2P平台现在审核借款人相关情况主要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缴费记录、熟人评价等信息评价借款人的信用。此种证明信息极易造假,给信用评价提供错误依据,即使证明材料是真实的,也存在片面性,无法全面了解借款人的真实信息,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无法做出有效评估,故借款人个人信用风险较大。
其次,网络借贷平台都是采取“账户式”操作,数额巨大的资金是由贷款网站掌控的,这就给了网站控制客户账户余额资金的机会。工作人员疏于自律或被人利用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内部人员非法挪用资金、非法集资、甚至卷款走人等“监守自盗”的违法犯罪行为。出借人对自己资金无有效的防控措施,这是出借人面临的最大风险。
同时,当前部分P2P平台所采用的债权转让模式以及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存在“非法集资”的影子,须谨防风险。
P2P借贷的资金来源于持有闲散资金的出借人,这些资金不能排除其来源的非法性,同时P2P平台往往也缺乏对资金来源审查的手段。因此,这些网络平台就有被用作洗钱或者从事高利贷的风险。
此外,资金贷出后,网站和出借人都不能有效的监管借款人的资金用途,当借款人将资金挪作他用或者进行非法的用途时,出借人不能收回本金的风险就会增加,若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就会造成出借人损失。
最后,P2P借贷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身份、财产信息,若网站的保密技术被破解,借款人提供给网站的个人身份、财产信息等个人隐私泄露,借贷人的隐私权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律师建议应该尽快明确民间借贷网络平台的法律性质。“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性质,目前存在争议,网络借贷平台并不直接介入融资活动之中,不是借贷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只是提供咨询、场所、促成买卖,因此,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金融机构,明确其法律性质,更有利于其进一步规范健康发展。”
此外,律师还建议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譬如,建立形成行业内部征信体系并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建立黑名单;积极促进与外部征信系统的对接,实现信用信息在不同行业间的连接;建立统一的信息分享、信用评级、风险评估系统,将宝贵的资源利用起来,监控网贷风险,完善个人信用体系。
律师认为,P2P平台的借贷双方通过网络实现资金的往来,这一过程会产生大量的在途资金,客户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可以有效防止网络平台或个人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贵州听君律师事务所万林律师